小鱼儿图书商店| 我市将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 (被点击28次) |
9月19日,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,我市将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,9月底前,全面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,年底前分期拆除各类到期户外广告设施;同时将整治工作列入单位考核,实行半月一督查,一月一通报,为市民清除视觉污染,改善城市景观形象。 当前,我市户外广告存在着数量多、设置乱、商业广告多、公益广告少、科技含量低等问题,有的广告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大量无序的户外广告占用了市民的城市公共空间。据统计,仅鹿城区就有706个户外广告,占地73310平方米,其中331个户外广告未经审批。 9月19日下午,我市召开城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会议。会议透露,按照“违法必拆、到期即拆、应拆尽拆、鼓励自拆、依法强拆”的原则,9月底前将全面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;12月底前分期拆除各类到期户外广告设施。对规划范围内,且年底前合同未到期的已审批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改造提升、规范整治;12月30日前未到审批合同期限的户外广告,按照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,采取场地置换、平面改造等形式,先拆后补;在不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而少量设置的高科技墙体广告,其收益主要用于为市民改造公共环境。 “户外广告整治不是完全不许设置广告,而是要规范设置。”副市长章方璋说,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要与城市品位形象相结合,与城市亮化相结合,同时改变我市广告产业低、小、散现状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。同时,对城区公益广告进行清理、规范,确保12月30日前全面整治好城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,净化城市空间环境。(记者 尤建明) >>>相关链接 重点整治区域 1.市区北以瓯江为界,东至上江路、蒲中路,西至娄东大街、翠微大道,南至瓯海大道环线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。 2.高速公路市区东、南、西出入口,机场大道、温瑞大道、温州大道、瓯海大道、过境公路等。 3.河岸、绿化设施范围内。 4.龙湾中心区路段、永强大道、滨海大道、南洋大道、永中罗东街等。 5.瓯海区中心路段、铁路温州南站周边、西山路、宁波路、六虹桥路、温瞿路等。 6.瓯江口新区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温州生态园(市高教园区)、温州高新技术园区中心路段。 下列位置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,已设置的分期、分批拆除: 1.国家机关、文化教育场所、文物保护单位、名胜风景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。 2.城市主要道路、入城口两侧占用绿地、影响河道景观、山体视觉的。 3.城市中心区设置的高立柱户外广告。 4.交通信号设施、交通指路牌、交通标志牌、交通执勤岗设施、道路隔离栏、人行天桥护栏、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窗。 5.危房或可能危及建(构)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。 6.违法建筑物墙体及屋顶位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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